近日,国家质检总局、中宣部等39个部门联合发出《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“质量月”活动的通知》,对2015年全国“质量月”活动做了全面部署。
全国“质量月”将重点开展质量提升活动,促进质量水平迈向中高端;重点开展质量宣传活动,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;重点开展质量整治活动,解决重大质量问题;重点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,促进全社会质量创新;着力夯实质量基础,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;特别强调确保质量安全,维护人民群众利益。
期间,农业部将开展“加强在用农机具质量监督,提高农机作用质量”活动和“注重品质关爱健康,走进农垦可追溯农产品”活动;海关总署将开展维护“中国制造”声誉的“清风”专项行动和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专项整治;工商总局将开展农村商品质量、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;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“工业品牌之旅活动”;质检总局将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活动,开展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建设,建立科学权威的品牌评价机制。
作为牵头部门,国家质检总局将于9月1日在青岛举办2015年全国“质量月”启动仪式,并在全国“质量月”期间开展“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考核”主题活动,公布《进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》;召开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述论证会暨城市发展质量座谈会;开展“计量惠民生、诚信促和谐”双十工程;发布“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大典”丛书;开展“一路一带”输非商品质量提升成果主题宣传活动和质量强市示范城市、出口食品农产品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以及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建设活动;“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20年宣传展示活动”、“国家标准馆开放日”、“2015年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”、“有机宣传周”等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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